9月28日,记者从防城港市有关部门获悉,广西出台了《金花茶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和实施,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金花茶花朵作为合法食品原料的问题。防城港市的金花茶产业发展,也因此获得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据了解,2020年5月,由防城港市金花茶产业协会申报,经自治区卫健委立项批准,由自治区轻工产品质量检验站、防城港市金花茶产业协会、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共同起草的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金花茶花》,于2021年6月1日经自治区卫健委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通过。6月18日开始对该标准进行发布,7月18日正式实施。
金花茶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同时也是防城港的市花,防城区被命名为“金花茶之乡”。防城港市金花茶产业发展历经30年,“防城金花茶”已获批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并已成功注册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防城区也已获批为“防城金花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
金花茶作为珍稀植物,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业对金花茶作了很多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丰硕,证明了金花茶在食品、药品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开发利用价值。2018年以来,防城港市正式开始按要求启动申报“金花茶花朵”为新食品原料的相关工作,其间由具备国家认定资质的相关机构,对金花茶花朵进行了毒理试验及安全性评估等方面的检验检测,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完全符合申报要求。(记者/胡铁军 实习生/甘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