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遭遇强降雨天气过程,一定程度影响上影响到消费者食品安全,以及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天府早报记者7月10日获悉,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在近期做出以下风险提示。
消费者:不购买被雨水浸泡过的食品
作为普通消费者,要保持卫生清洁,下雨天应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孳生。
食材方面,生熟食品分开盛放;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品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定期用蒸煮法消毒。加工处理肉、蛋、奶、鱼等食品时,要烧熟煮透;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不生食动物性食物。
选择安全食材。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必要时购买瓶(桶)装饮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不购买被洪水、雨水浸泡过的食品,采购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识等。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受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汛期预防自救。尽可能保证洪水、积水不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
严格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制作。受污染的设备、设施及器具必须经严格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受洪水、积水污染的食品不得投入市场;发现变质的食品和食品原料要及时销毁;禁止受潮、霉变的食品原料及包装材料再次投入生产使用。
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救援食品要符合灾区特点和需要
灾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应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集体供餐的食堂实施严格监管,避免因卫生条件差、餐具清洗消毒不当等因素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使用污染水源加工制作食品。对洪涝导致霉变的粮食和食品,应依法及时处理,避免再次流入市场。
救援食品要符合灾区特点和需要,应选择适宜的救援食品。主要有:清洁的包装饮用水、可常温保存的定型包装直接入口食品(如乳类、肉类、果蔬类罐装食品)、含水量较低或干燥的食品(如饼干等)、清洁的蔬菜水果(包括某些有助于预防肠道传染病的生大蒜)等。
原标题:成都市汛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发布 食品生产禁用地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