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 詹钘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零添加”“**”“特需”等字样将不允许出现在食品包装上。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走访发现,市面上在售的酱油、酸奶等食品都标注了“零添加”,这对于不专业的消费者来说,相关卖点诱导性非常强。
有专家认为,目前政策端列出包含具体名词的禁止性条款,既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也能起到遏制行业乱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效果。
包装诱导行为广泛存在
“逛个超市发现各种‘零添加’食品,我都不知道怎么挑了。”武汉市民陈女士说,现在不少食品都宣称自己是“零添加”,虽然食品添加剂越少越好,但这也让她患上了选择困难症。
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在包装上通过制造卖点来诱导消费者购买的情况还不少。
在武昌徐东一家超市卖场,某品牌的金标生抽在显眼的地方标注“零添加色素”“零添加香精”“零添加转基因大豆”,给人感觉非常“健康”,有市民路过时,顺便拿了一瓶放进手推车。
在水果湖一家小型超市,几乎所有的玉米油都标注了“非转基因”字样。
在奶粉产品中,也有一些专门瞄准中老年客户的“中老年高钙奶粉”,也有针对学生群体的“学生高锌高钙奶粉”等。虽然各有其定位,但是否真的适合相关群体,并不明确。
在黄鹂路一家超市内,某品牌的酸奶在显眼位置标注了“纯鲜零添加品质牛乳”。记者翻看全身包装,没有找到这个“零添加”的详细说明。
不过,在一款椰汁产品的包装上,配料就是椰汁,也没有“零添加”的噱头,其受关注程度远不及其他商品。
总体来看,商家想吸引和诱导消费者,包装上印的这些跟健康有关的噱头作用还不小,这也让一些没有噱头的产品“吃了亏”。
新规实施后将得到遏制
为了引导企业公平竞争,《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食品包装上的标识做了更严格的规范。
业内人士介绍,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不得标识“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来强调。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在食品标识上显著标示“转基因”字样。未使用转基因食品原料的,不得以“不含转基因”“非转基因”或者类似字样介绍食品。
此外,食用盐加碘的,应当在食品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标注“加碘”字样并标明碘含量;食用盐未加碘的,应当标注“未加碘”。而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应当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注“复原乳”字样。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的,食品标识上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合婴幼儿、儿童、老人、孕妇等特定人群。
拿到一包食品,翻来覆去找不到生产日期的情况也有望终结,因为征求意见稿专门要求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应当显著标注。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表示,这些商品以种种专业名词为噱头或卖点营销,对那些没有专业知识的消费者通常会造成强烈的诱导性。意见稿列出的一些禁止性条款和新规定,既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也有望起到遏制行业乱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