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记者从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泸州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四川国检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抽检的餐饮食品、农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24食品大类878批次产品中,检测出17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集中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和微生物污染等方面。
其中,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主要涉及5个抽检产品:1、泸州市龙马潭区刘昭杨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老婆梅”,亮蓝、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2、泸县喻寺镇代大群副食店、古蔺县马嘶乡黄氏超市、古蔺县观文镇倪氏食品经营部等食品经营单位销售的9批次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3、泸县喻寺镇代大群副食店销售的“糖蒜(蔬菜制品)”,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4、古蔺县观文镇倪氏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芽菜(蔬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5、古蔺县观文镇梅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芽菜(蔬菜制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苋菜红、亮蓝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长期过量食用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蜜饯类、凉果类、果脯类、话化类、果糕类的苋菜红、亮蓝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未按国标规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
在微生物污染方面,主要是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十年面馆销售的“面碗(大)”;工商个体户张玉玲销售的“盘子(大)”、“面碗(大)”、“盘子(小)”,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广大市民不必过于担心。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可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罗轩 川江都市报记者 燕伟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