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12月1日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了两听丽尔泰椰浆,到家后竟然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两个多月。对此,盒马表示该商品为被偷盗产品误上架,愿十倍赔付消费者。
消费者胡小姐12月3日发微博称,12月1日上午,她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了5件商品,在胡小姐发出的小票显示,她购买了两听丽尔泰椰浆,单价为9.5元,总价为19元,此外还购买了一瓶佳乐椰浆和一瓶椰树牌椰汁。
到家后,她发现两听利泰尔椰浆250ml规格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保质期至今年9月28日,已经过期两个多月。
12月5日下午,阿里巴巴官方客服微博账号@阿里客服在胡小姐的微博下留言:“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不好的体验,经查,我们在11月27日追回了盗损商品,但门店**次遇到盗损商品被归还的情况,经验不足,在处理过程中流程未参考标准流程,导致商品误上架销售。盒马将承担责任,进行十倍赔偿,后续我们将针对这一场景完善报损机制,感谢大家监督!”
盒马方面在接受观察者网采访时表示,盒马已提出按每听1000元赔付上限进行赔付,但这一赔付方案并未获得消费者认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商家应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3-10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偿。
零售专家顾国建表示,盒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已经提供了*高赔偿方案,如果消费者的索赔金额过高,商家也有权拒绝高额索赔。
这是盒马鲜生在一个月内第二次因生产日期问题被消费者投诉。此前11月17日,有消费者向媒体爆料称,盒马鲜生上海大宁店工作人员在整理胡萝卜柜台时,将前几日的标签撕下,换上当日打印的标签。当时消费者对媒体表示,涉事员工被门店开除。
对此,盒马在11月18日发布的声明中提到,更换胡萝卜标签一事属实,但这种行为是绝不允许的。“此事暴露我们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应当由管理团队而不是一线员工承担责任,取消对当事员工的处罚。”
随后21日早晨,盒马CEO侯毅在社交媒体发布致歉信,宣布将免去上海区总经理职务,并表示今后“任何人做出有违客户**的行为,我们将执行*严厉处罚,绝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