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蕾)7月31日,省政协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对省工商联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金融管理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的提案进行专题督办。
提案指出,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处于较落后的阶段,特别是民间资金多而投资难、小微企业多而融资难的问题严重阻挠了广大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建议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积*发展科技贷款、小额担保等支农支小信贷业务;强化地方金融管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市场主体的管理;建立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完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作为牵头办理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介绍了提案办理情况。我省将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组织服务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积*发展支农支小信贷业务、支持银行业机构加强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大力培育保险市场;加强对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测,建立健全金融业统计和分析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和处置体系方面有序、有力、有效的工作格局。
省政协副主席晏永和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