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为:
三亚海棠湾藤桥美强蔬菜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8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亚海棠湾藤桥梅兰蔬菜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8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林三女蔬菜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6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中兴农贸市场林三女蔬菜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6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东县利国镇绿源农贸市场吉丽瑶菜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6的扁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和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乐东县利国镇绿源农贸市场吴祥珊菜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6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保亭保城宋彬蔬菜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8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万宁万城兰妹农副产品店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9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美兰孙妚生蔬菜行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9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洋浦干冲德昌购物城陈春柳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0/05/08的绿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不合格项目腐霉利、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腐霉利属于低毒性杀菌剂, 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同时,欢迎公众积*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高可获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