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人大代表建议取消“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认证,农业农村部农垦局8月1日作出回应,称标志使用有利于促进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
2000年8月29日,农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轻工业局等7部委局联合启动实施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2013年9月5日,农业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方式的通知》,将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整体移交给中国奶业协会。截至2018年底,学生饮用奶日均供应量152 0173 3840万份以上,惠及中小学生2200万人,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万所学校。
农业农村部表示,学生饮用奶是中小学生在校集体、集中饮用,其群体、场合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乳制品的消费。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是学生饮用奶的供应方,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因此,中国奶业协会承接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以来,遵循“安全**、质量至上、严格准入、有序竞争、规范管理、稳妥推进”的原则,坚持把食品安全放在推广工作首位,对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的要求高于一般乳品企业。申请使用“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乳品企业,在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设备布局、工艺流程、规章制度、技术管理人员和质量保证体系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同时还在加工能力、质量管理、奶源基地、配送系统、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从而保障学生饮用奶质量安全。
为了给学生提供安全、营养的优质牛奶,中国奶业协会根据我国目前较高生产水平的规模奶牛场标准,对接奶业发达国家的先进标准,颁布了学生饮用奶系列团体标准,包括《学生饮用奶生牛乳》《学生饮用奶 纯牛奶》《学生饮用奶 灭菌调制乳》《学生饮用奶 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以及保障原料奶生产供应的《学生饮用奶 奶源基地管理规范》。根据中国奶业协会《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和学生饮用奶产品必须符合以上团体标准。这一系列标准是在执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接国际先进标准,提出的更高要求,有别于市场销售的一般乳制品。
农业农村部表示,“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的使用,有利于树立中国学生饮用奶品牌形象,打造学生饮用奶高标准、高品质和优质服务的品牌形象,促进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