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一项规定,根据REACH法规附件17扩展皮革制品六价铬限制令,并将于2015年5月1日开始生效。涉及的产品包括:一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皮革制品;二是含有与皮肤直接接触皮革部件的产品。上述产品中,若六价铬含量大于3毫克/千克将被禁止进入或在欧盟境内销售。但是,2015年5月1日前已经在终端消费者手中的二手产品,则不受该法规制约。
六价铬为吞入和吸入性*毒物,可通过消化、呼吸道、皮肤及粘膜侵入人体。皮肤接触会引致敏感,一旦致敏,3ppm的浓度足以引发过敏性反应;更可能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吸入可能致癌,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事实上,欧盟从2013年就开始筹备并向世贸组织通报有关该规定的草案,2010年六价铬氧化物和其他六价铬复合物已被添加至高度关注物质列表的候选清单中。专家表示,基于铬鞣法仍然是将动物生皮制成皮革的一项重要技术过程,即使皮革鞣制过程并不涉及六价铬盐和酸,但是鞣革过程中三价铬化合物经过化学品转化成该物质则是常见现象。而目前全球80-85%的皮革制造过程中,皆会使用含有三价铬的物质作为鞣剂,*大增加了皮革制品或相关部件六价铬超标的风险。
据悉,欧盟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通报已表明了市场监测对该物质的*大关注。根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我国出口欧盟的皮革制品因六价铬含量超标共受到通报11起,产品包括婴儿鞋、女鞋和皮手套等。与去年同期的3起相比增加了两倍之多,短时期内通报数量的急剧上升值得相关皮革制品企业深思和关注。
欧盟是国内皮革制品的zui大出口市场,每年出口的产品金额超过1亿美元,但是出口的产品大多数都属于来料加工,产品附加值较低,以鞋类、服装、手腕带等为主,此次含有皮革部件的产品也被纳入限制令,势必会扩大不利影响的范围,也将增加企业的检测成本。为了保证皮革制品的正常出口,企业一要熟悉相关规则,关注六价铬限量等技术壁垒的制定和更新动态以便制造足够的时间差应对;二要加强员工的意识和管理水平,由于六价铬物质产生的特殊性,除制造环节外,储存和运输也会产生*大影响,因此这些环节的风险控制不容忽视;三要加强原辅材料的质量验收,加强工艺管理,提升鞣革工艺的同时加强对产品出口风险评估和检测,尽可能减少出口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