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贸部网站3月17日报道,欧盟委员会3月16日发出通报,宣布将从2011年3月31日起,正式停止对越南和中国生产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但仍对上述产品进口沿用为期1年的监察机制,以防再遭倾销。
报道称,虽然欧盟即将停止对来自越南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但如果越南企业不注重提高产品质量,并合理提高出口价格,则欧盟委员会*有可能启动新的针对越南皮鞋的反倾销调查。
从2011年4月1日起,欧盟进口商不必再为产自中国和越南的皮鞋支付惩罚性关税,受益的不仅是那些已将部分生产移至亚洲的丹麦生产商,得到更大实惠的还是那些希望买到便宜鞋子的消费者。
2006年10月以来,欧盟以中国和越南向欧洲市场“倾销”皮鞋为由,一直对中国和越南制造的鞋类分别征收16.5%和10%的反倾销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