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晚报》消息,北京市积*应对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除去中央财政承担的退税额外,市财政将承担基数部分25%的出口退税款,不再分摊到区(县)财政,以确保出口企业拿到全额退税款,同时也给各区县财政“减负”。
日前召开的市商务运行情况通报会上,商务局副局长陈泽星表示,该方案正在向北京市政府汇报,预计将在不久正式出台。去年10月,国家将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了3%,由原先的17%下调至平均14%,并且规定今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超基数出口退税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75%,地方财政负担25%。陈泽星告诉记者,很多省市采取的方法是由各级省、市、区、县的财政共同负担这笔支出,而北京市将**实施由市一级财政全盘承担这笔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