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次重申:
1、中国作为鞋类生产大国,每年出口到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鞋类产品达到58亿双,中国对这些产品是负责任的。
2、中国的鞋类产品如果在国内销售,都是严格执行国家的产品标准;如果销往其他国家,除依照国家标准外,还要依据生产商和进口商之间签订的贸易合同。如果欧洲的进口商对产品有特殊要求,中国的生产商一定会满足合同需要的。意大利制鞋协会指责中国鞋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是没有根据的。目前我国使用的鞋类标准多为推荐性的产品标准,而欧洲国家对于鞋用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是推荐性的,对于所用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必须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否则出现问题的责任不在中国制鞋企业一方。
3、中国虽然每年向意大利出口价值2亿多美元的鞋类产品(皮鞋占25%),但同时也从意大利进口价值1.3亿美元的成品革,意大利是欧洲向中国出口成品革*多的国家。这部分成品革有相当一部分用于生产皮鞋,生产的皮鞋又有很大部分出口到欧洲,包括意大利。如果在皮鞋用材料上出现有毒有害物质不合格的现象,意大利的制革企业也难脱干系。
4、自今年6月以来,欧盟对中国部分皮鞋产品和劳保鞋产品开始反倾销调查,到11月底,对中国17家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刚刚结束,预计在年底前,欧盟会公布中国17家企业是否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结果,随即在2006年初,将对反倾销进行初步裁定,并开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此时意大利制鞋协会又提出大部分中国鞋不符合任何规定,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无疑是想通过贸易壁垒的形式,进一步阻碍中国鞋的进入,给中国的制鞋企业制造恐慌。
意大利作为制鞋发达国家,与中国在制鞋领域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我们非常理解意大利制鞋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自身利益的损失,因此更要寻找双方的产品结构上的差异。我们认为,双方的产品在很多方面有互补性,应在不同的层面加强合作,实现错位竞争,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如果意方一味设置障碍,挑起事端,制造摩擦,受损害的不只是中国企业,意大利的制革厂、鞋类进口商和广大消费者都要受到伤害,意大利的制鞋商也不会从中渔利。
因此,摩擦并不能解决问题的**方式,顺其潮流,和谐发展才是中意制鞋业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