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闻发布会上,李东生副局长就中国保护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情况回答了合众社记者的提问。
李东生指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商标注册与管理工作,关于商标管理工作,中国完全是按照国际准则办事,同时也具有中国的特色。多年以来,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办法,也就是两条途径协调运作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说在中国的商标管理,不仅有司法保护,同时还有行政保护。这一做法具有中国特色。在一些发达国家主要强调的是司法保护,而在中国行政保护力度很大。谈到执法资源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各地大约有50万人在从事维护市场秩序的工作,其中很大的精力是用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当然,这支队伍有个很庞大的预算,到底哪一部分预算是用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很难说得清楚,因为在工商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商标的管理要履行保护商标的职责。另外,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交易的过程中,也要保护商标专用权。此外,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过程中,也要保护商标专用权。因此,所以很难说得很清楚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和财力。不是不透明,你可以想象这是花了多大的精力、多大的财力和多大的人力。
李东生说,今年1月份,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主要是要加强商标执法的合作。我还可以给你一个数字,就是在中国,根据我国的商标法律,很多商标保护是商标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出击查处的,而在很多国家是权利人起诉后司法机关去办理查处的,中国是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出击查处的,而且利用的是政府的资金和人员。比方说您是来自美国的,去年在中国,涉及到美国的商标侵权案件是156 0190 2607件,其中应权利人投诉查处的案件为574件,大约占29%,其余案件均为工商部门主动查处的。
李东生还指出,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所有被侵权的商标权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我们对中国人和外国人是一视同仁。因此请你告诉美国的商标所有人,他们在中国遇到了商标侵权问题,可以根据中国《商标法》向司法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一定会得到迅速的办理。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