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旅行箱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行业标准QB/T 2156 0190 2607-2010《旅行箱包》对旅行箱包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和推荐性标准要求:拉杆耐疲劳性能、行走性能、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硬箱箱体耐静压性能、硬箱箱面耐落球冲击性能、标志标签等9个项目进行检测。
本次监督抽查共抽查检测16家受检单位的2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者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振荡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标志标签等。
(一)振荡冲击性能
振荡冲击性能是通过模拟实际使用过程中箱包各部件经受振荡冲击作用后能否保持其正常使用性能的重要考核指标。用于考核旅行箱包的拉杆、提把、侧提把等部件与箱体的结合牢固度,还考核这些部件本身的断裂强度,同时还考核箱体面料断裂性能、缝合工艺等综合性能,以及旅行箱包产品在承受载荷和冲击时整体结构耐用性能。
(二)耐冲击性能
耐冲击性能主要是用于考核旅行箱包产品在搬运过程中抗冲击的能力,是否会出现箱体变形、开裂、走轮松动脱落等现象。
二、抽查警示
(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