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停止对新加坡等国丙烯酸酯征反倾销税

百检网 2022-02-11
[导读]中国商务部8日发布公告称,自9日起终止实施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中国商务部8日发布公告称,自9日起终止实施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中国对原产于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征收反倾销税始自2003年,实施期限为五年。2009年,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当年4月9日起继续实施这一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不变。

2013年10月,商务部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于2014年4月9日终止。依规定,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商务部*新发布的公告称,公告规定时限内,中国国内丙烯酸酯产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亦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据此,该项反倾销措施将终止实施。

丙烯酸酯系有机化工原料,以其制得的高聚合物具有耐热、耐水、耐紫外光等性能,可用于涂料、粘合剂、皮革、化纤、造纸、印刷等行业。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丙烯酸酯需求发展潜力*大的市场之一。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