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检网讯】一个电视节目的热播或者是一个偶像人物的诞生,往往也会立刻成为广告代言中的新宠儿。去年10月罗莱旗下电商品牌LOVO牵手因电视剧《吸血鬼日记》而大火的伊恩•萨默海尔德达成合作,并且在上海举办了粉丝见面会,这一消息也让众多行业媒体大肆报道。
在家纺行业内选择代言人已经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是能够擅用代言人,代言人对品牌发展起到很好的宣传或者是促进作用的品牌却没有多少。曾经在一次采访中,当记者问及一线**明星的代言给品牌带来的积*影响是否与高额的代言费相对称时,这位知名品牌的负责人也只是含糊其辞。
借力偶像传达品牌文化,扩大品牌知名度在很多行业中是品牌常用的一个方式,而且这里面也有很多成功的先例。当年周杰伦还大火的时候,中国移动借由周杰伦代言的那句广告词“我的地盘我做主”曾一度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广告。
伊恩罗莱粉丝见面会
借由伊恩•萨默海尔在《吸血鬼日记》中的自由浪漫和野性奔放的气质,也**阐述了LOVO家居的品牌理念,将年轻人的进取、活力发挥得****。推出的伊恩明星款四件套也受到了不错的销售成绩。
一个成功的代言人对于品牌文化气质的传播是一个很形象的至关诠释作用,借由偶像的力量,对于品牌的差异化传播以及在目标消费群体中知名度的扩散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但是,我们也看到在一些品牌中也存在着因为找代言人而找代言人的情况。在一些活动中我们常会遇到加盟商要求企业寻找品牌代言人的情况,加盟商的这种要求往往是竞争中的一种对比心理,但是企业往往可能会受这种要求的影响而寻找到一个代言人,因为成本问题,小品牌就找小代言人,但是那些三四线的小明星,很多年长一些的消费者或者是年轻消费者都根本不认识他们,那对品牌的形象传播又有多少作用呢?
借力于偶像确实能够为品牌带来积*的影响,但是这要在确定品牌定位的基础之上,只有代言人自身的气质以及知名度与品牌相吻合,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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