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人递交有关公司及产品资料
书面申请:申请人应以书面方式要求UL公司对本公司的产品进行检测;公司资料:包含申请公司,列名公司和生产工厂之准确名称、地址、联络人、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等、产品的名称、产品型号、产品预定的用途
零件表(BOM):
- 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件及型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
- 对于绝缘材料, 请提供原材料名称,如GE Polycarbonate, Lexan Type 104
- 当零部件已获UL认可,请注明该零部件的具体型号和UL档案号
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内产品,需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结构图: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并在图纸上注明各部分的名称、尺寸
其它: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事项或安装说明等资料
B. UL公司根据所提供的产品资料作出決定
实验所依据的UL标准测试的工程费用
测试的时间
样品的数量等
C. 申请公司汇款、寄回申请表及样品
申请人在申请表及跟踪服务协仪书上签名,并将表格寄回UL公司汇款,寄样,申请表与样品需分开寄送
每一个申请项目,UL会指定一个项目号码,在汇款、寄样及申请表时需注明该号码、申请公司名称,以便UL查收
D. UL公司对产品进行检測
UL收到申请表、汇款、样品后,将回复客户案件预期完成时间产品检测一般在美国的UL实验室进行;
产品检测结果符合UL标准要求,UL会发出检测合格报告和跟踪服细则
检测结果不符合UL标准要求,UL将通知申请人,说明存在的问题,申请人改进产品设计后,重新交验产品
重新检验需告诉UL工程师,产品做了哪些改进,以便其决定所需的检测,一般不必重复所有的检测,以降低费用
检测报告:详述测试情况,样品达到的指标,产品结构及适合该产品使用的安全标志等,分发申请公司
跟踪服务细则:包含对产品的描述和对UL区域检查员的指导说明,分发申请公司和每个生产工厂
E. 工厂检查
UL区域检查员联系生产工厂进行首次工厂检查(IPI: 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检查产品及其零部件在生产线和仓库存仓的情况,以确认产品结构和零件是否与跟踪服务细则一致
检查结果符合要求时,申请获得授权使用UL标志
UL还将每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工厂,1-4次不等
若计划改进产品结构或部件时,需告知UL,对于变化较小的改进,不需要重复任何实验,UL可迅速更改跟踪服务细则,使检查员能接受这种改进
当UL认为改进影响安全性能时,需要申请公司重新递交样品进行必要的检测
测试通过后2周内核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