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子蟹检出镉超标,新疆这6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

百检网 2022-06-10

  百检网资讯:6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一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和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污染等。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托克逊县乐享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叶城县家满福综合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库尔勒市新时搬马生鲜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 mg/kg。腐霉利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何金成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路水产经销部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为0.5mg/kg。镉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为叶城县家满福综合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
相关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