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固体粉末、气体
氧化品、腐蚀品
毒害品、刺激性、麻醉性物质
化学品鉴定报告业务受理流程
一、样品
提供与所运货物一致样品,金属粉末100克,非金属30-50克(毫升),特殊情况请提前确认(如做自燃试验需要样品1kg)。
二、文件
1.仔细填写《航空运输条件鉴别委托书(代检查协议)》。
2.需尽可能提供该货物的相关详细资料(产品说明、分析报告、MSDS 等)。
三、出具鉴定报告
在委托方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样品与所运货物信息真实无误、完全相符的情况下,依据本年度*新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IATA DGR )
可出具《航空运输条件鉴别报告书》,即鉴定报告。
四、服务类型
1.普通:两个工作日。
2.加急:一个工作日。
3.全年证(适用时):三个工作日。
4.换证(适用时):立等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