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farm produce)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大米、高粱、花生、玉米、小麦以及各个地区土特产等。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
质量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听取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意见,保障消费安全。
第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及时修订。
第十四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基本信息标准号:T/OAIA 0001-2021
发布机构:中国-团体标准(CN-TUANTI)
发布日期:2021-10-26
实施日期:2021-11-01
废止日期:
CCS分类:
B00/09 农业、林业 - 农业、林业综合
ICS分类:
01.020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术语学(原则和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