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开放平台床上用品类商品品质抽检规范

百检网 2022-09-16

前 言

为了提升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京东将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对商家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若发现商品品质存在问题,京东将依据《京东开放平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检测中心;

**章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床上用品类商品,范围包括夏凉类、家纺类等。其中, 夏凉类包括蚊帐、皮凉 席、亚麻凉席、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竹席、麻将席、竹条席、竹坐垫、竹地毯、藤席、藤垫、藤枕、草编制品等,家纺类包括床上用品、絮用纤维制品、蚕丝被、羽绒被等。

第二章 【抽样方式】

2.1采用购买线上店铺的商品的方式。

2.2采用抽检线下仓库中的商品的方式。

2.3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要求。

如抽样无法满足检验要求,只检验其中一部分项目。

第三章 【检验依据】

3.1凡是标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夏凉类床上用品:

GB/T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 18401 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20400 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

GB/T 23172 藤编制品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QB/T 2262 皮革工业术语

QB/T 2934 草编制品

QB/T 4204 皮凉席

FZ/T 33008 亚麻凉席

FZ/T 62013 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

FZ/T 62014 蚊帐

LY/T 1843 竹席

家纺类床上用品:

GB/T 4744 纺织品 防水性能的检测和评价 静水压法

GB/T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T 8685 纺织品 维护标签规范 符号法

GB/T 12703.1 纺织品 静电性能的评定 第1部分:静电压半衰期

GB 18383 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18830 纺织品 防紫外线性能的评定

GB/T 18863 免烫纺织品

GB/T 21655.1 纺织品 吸湿速干性的评定 第1部分:单项组合试验法

GB/T 22796 被、被套

GB/T 22797 床单

GB/T 22843 枕、垫类产品

GB/T 22844 配套床上用品

GB/T 24252 蚕丝被

GB/T 29862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GB 31701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33734 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

QB/T 1193 羽绒羽毛被

FZ/T 73009 羊绒针织品

FZ/T 73023 抗菌针织品

FZ/T 81005 绗缝制品

3.2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或其他相适应的产品标准。

3.3以上*新版本的(包括已由行业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的)推荐性标准,在实施日期之后一年内,仍可按产品明示的标准进行判定;*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实施日期一年后,统一按照*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强制性标准应按标准明示的正式实施日期实施。如无明示产品标准,则按照相应的类目及产品规定的现行有效的*新版本的推荐性标准进行检验及判定。

第四章 【检验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第五章 【检验要求】

5.1 产品质量(除标识标志)检验项目

表1 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缺陷分级

1

夏凉类-竹席

LY/T 1843

甲醛释放量

GB 18580

A

可溶性重金属

GB 18584

A

规格

LY/T 1843

B

含水率

GB/T 17657

B

竹条韧性

相应测试方法

B

浸渍剥离

GB/T 17657

B

标识标志

LY/T 1843

注:可溶性重金属包括铅、镉、铬、汞,该项仅适用于色漆涂饰或着色的竹席。

2

夏凉类-藤编制品

GB/T 23172

甲醛含量

GB/T 2912.1

A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GB/T 23344

A

规格尺寸及允差

GB/T 23172

B

染色牢度

GB/T 23172

B

针头及金属异物

GB/T 23172

A

材料鉴别

/

A/B

标识标志

GB/T 23172

3

夏凉类-草编制品

QB/T 2934

甲醛含量

GB/T 2912.1

A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GB/T 23344

A

规格

QB/T 2934

B

染色牢度

QB/T 2934

B

针头及金属异物

QB/T 2934

A

标识标志

QB/T 2934

4

夏凉类-蚊帐

GB 18401及明示产品质量要求

甲醛含量

GB/T 2912.1

A

pH值

GB/T 7573

B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GB/T 23344

A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

B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2

B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 3920

B

异味

GB 18401

B

纤维含量

GB/T 29862等

A/B

网眼密度

FZ/T 62014

B

弹子顶破强力

GB/T 19976

B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1

B

水洗尺寸变化率

GB/T 8630等

B

标识标志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

夏凉类-皮凉席

GB 20400、QB/T 4204

甲醛含量

GB/T 19941

A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9942

A

气味

GB/T 2725

B

耐干摩擦色牢度

QB/T 2537

B

耐湿摩擦色牢度

QB/T 2537

B

表面涂层厚度

GB/T 22889

B

抗张强度

QB/T 2710

B

接缝强力

QB/T 4204

B

收缩温度

QB/T 2713

B

pH值

QB/T 2724

B

耐汗色牢度

QB/T 2464.23

B

材质鉴定

参照QB/T 2262或相应测试方法

A/B

标识标志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夏凉类-亚麻凉席

GB 18401、FZ/T 33008

甲醛含量

GB/T 2912.1

A

pH值

GB/T 7573

B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GB/T 23344

A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

B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2

B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 3920

B

异味

GB 18401

B

纤维含量

GB/T 29862等

B

水洗尺寸变化率

GB/T 8629等

B

耐洗色牢度

GB/T 3921

B

标识标志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7

夏凉类-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

GB 18401、FZ/T 62013

甲醛含量

GB/T 2912.1

A

pH值

GB/T 7573

B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GB/T 23344

A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

B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2

B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 3920

B

异味

GB 18401

B

纤维含量

FZ/T 01057等

B

尺寸变化率

GB/T 8631等

B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1

B

断裂强力

GB/T 3923.1

B

标识标志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8

家纺类

GB 18401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甲醛含量

GB/T 2912.1

A

pH值

GB/T 7573

B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GB/T 17592、GB/T 23344

A

耐水色牢度

GB/T 5713

B

耐汗渍色牢度

GB/T 3922

B

耐干摩擦色牢度

GB/T 3920

B

耐唾液色牢度

GB/T 18886

B

异味

GB 18401

B

填充物质量偏差率

QB/T 1193、GB/T 24252等

B

填充物品质要求

GB/T 24252

B

填充物含油率

GB/T 24252

B

羽绒种类

QB/T 1193

A/B

羽绒绒子含量

GB/T 10288

B

蓬松度/防钻绒性能

QB/T 1193等

B

纤维含量

GB/T 29862等

A/B

水洗尺寸变化率

GB/T 8628等

B

耐湿摩擦色牢度

GB/T 3920

B

标识标志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注:

①    唾液色牢度只考核婴幼儿用品。

②    如产品为婴幼儿和儿童服装还应满足GB 31701的要求。

③  标识标志类项目质量缺陷分级根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商品标识标志抽检规范》进行。

注:假冒纤维/材质成分、羽绒种类,缺陷分级为A;纤维/材质成分、羽绒种类不符合相关标准,缺陷分级为B。

5.2产品标识标志质量检查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表2)

表2 产品标识标志质量检查项目

序号

类别

检查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标准

不合格程度分类

Ⅰ类

Ⅱ类

1

竹席类

制造者/代理商名称

LY/T 1843

外观目测

制造者/代理商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使用/贮藏要求说明(可在需要时应用)

 

产品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

藤编制品类

制造者/代理商名称

GB/T 23172

外观目测

制造者/代理商地址

商标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使用/贮藏要求说明

 

产品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

蚊帐、亚麻凉席、再生纤维素纤维凉席

制造者/代理商名称

GB/T 5296.4

外观目测

制造者/代理商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号型(规格)

 

纤维成分及含量

 

维护/洗涤方法

 

产品标准编号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产品安全类别

其他要求

相关产品标准

外观目测

 

①其他要求指的是产品标准有相应规定的情形,必须满足产品标准的相关要求。

4

皮凉席

商标

QB/T 4204

外观目测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货号

 

主体材质

 

鞣制方式

 

生产日期

 

检验员

 

等级

 

执行标准

安全技术类别

 

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名字

制造商(或者经销商)地址

使用(保养)说明

 

5

草编制品

制造者/代理商名称

QB/T 2934

外观目测

制造者/代理商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产品标准编号

6

家纺类

制造者/代理商名称

GB/T 5296.4

外观

目测

制造者/代理商地址

产品名称

产品号型(规格)

 

纤维成分及含量

 

维护/洗涤方法

 

使用/贮藏要求说明(可在需要时应用)

 

产品标准编号

产品安全类别

其他要求

相关产品标准

外观目测

 

注:
①一个项目内有Ⅰ、Ⅱ分类时,未标注为Ⅰ类,标注不正确为Ⅱ类;纤维成分及含量只有Ⅰ类不合格,该项不合格时直接判断标识标志不合格。
②因GB/T 1335标准中服装号型系列不能满足产品需要时,企业根据该标准号型系列规定而推定的服装号型宜按“符合”判定。
③如产品无特殊需求时,序号6内容不作考核。
④当几种形式的使用说明同时出现时,如内容不一致且互相矛盾时,该项目按标注不正确判定。
⑤除上述列举的检查项目外,GB/T 5296.4标准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⑥其他要求指的是产品标准有相应规定的情形,必须满足产品标准的相关要求。

5.3检测要求

5.3.1对于素色、相同材质、均匀混色或小循环印花、色织及类似效果的材料,按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取样。

5.3.2对于夏凉类床上用品,各类产品中,如产品含有纺织产品,纺织品部位安全性能必须满足GB 18401标准要求,成分含量必须满足纺织品相应细则要求;如产品含有皮革或毛皮制品、该部位安全性能必须满足GB 20400标准要求,材质鉴定必须满足皮革毛皮类产品细则要求。

5.3.3对于家纺类床上用品,当产品较复杂时,有面料、里料、填充物、花边等组织结构时,成分按照GB/T 29862标准规定的要求检验,即超过整件产品表面积15%的部位必须检验(标准有要求的特殊产品除外)。其他项目检验一份,只检验主要部位或者风险*大的部位即可,甲醛含量可组合取样,结果出*高值。

5.3.4如果是多件套,多件套材质相同,除标识外的其他项目只检验其中一个单品即可。

5.3.5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

5.3.6如产品未标注商品质量等级,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低标准来判定合格与否。

5.4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5.4.1产品标准未标注或标注不正确,按本规范进行检测。

5.4.2被抽查产品的检验项目不适用于表中的项目要求则不进行检测。 

第六章 【判定原则】

6.1判定总则

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且检验方法一致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6.2纤维成分含量的判定原则

以页面描述和标识标注的纤维含量为标称值,根据实测结果与标称值的允差分为以下三类:

6.2.1 判定合格:偏差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6.2.2 判定不合格:偏差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并且实测值有部分纤维与标称值相同。

6.2.3 假冒材质:实测值无标称值描述的纤维。

6.3材质鉴定的判定原则

材质鉴定以京东平台商品页面描述为主、标识描述为辅进行判定,并遵守以下原则(以牛皮革为例):

标注“牛皮革”或者“头层牛皮革”, 检验结果为牛皮革,牛皮革(漆皮革)判定合格;检验结果为牛剖层革,牛剖层移膜革,牛剖层绒面革等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合成革、人造革、纺织品判定为假冒材质;

标注“真皮”、“牛皮”、“二层牛皮革”,检验结果为牛剖层革,牛剖层移膜革,牛剖层绒面革,牛皮革判定合格; 检验结果为羊皮革,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合成革、人造革、纺织品判定为假冒材质;

 标注聚氨酯(PU)人造革(或合成革),检验结果为聚氯乙烯(PVC)人造革(或合成革),判定为不合格;当材质一部分符合要求,另一部分不符合或者完全不符合时,按照以下规则判定,超过15%(含)面积不符,判定不合格;否则,判定合格。

6.4产品标签判定原则

纺织类产品标识判定原则:当产品标签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或仅有3项以下(包括3项)Ⅱ类检查项目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

6.5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6.6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标签为一项指标进行判定)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如发生下列特殊情形,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

6.6.1亚麻凉席,亚麻含量检测结果值低于50%。

6.6.2羽绒被, 绒子含量检测结果值低于50%。

6.6.3蚕丝被,桑蚕丝和(或)柞蚕丝检测结果值低于50%。

6.6.4羊绒针织品,羊绒含量检测结果值低于30%。

第七章 【异议处理】

7.1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京东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可申明是否需要复验。

7.2复验:

7.2.1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测的项目不予复测。

7.2.2复验检验方:

复验时仍由初验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验。

7.2.3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7.2.4复验费用:

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7.2.5不予复验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7.2.5.1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7.2.5.2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7.2.5.3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产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7.2.5.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7.2.5.5本规范中甲醛含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情况。

第八章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对应处理】

京东开放平台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情形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9.1 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9.2 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9.3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9.4本规范于2021年1月5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1月1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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