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行式坐驾工业车辆的踏板结构和布置原则。本标准适用于ISO 3691第1.2、3和6部分定义的自行式坐驾工业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 3691-1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1部分:除无人驾驶,伸缩臂式车辆及载重车辆外的自行式工业车辆
ISO 3691-2工业车辆
安全要求和验证第⒉部分:自行伸缩臂式车辆
ISO 3691-3—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3部分;操作台可升降的车辆和专门设计的带有起升载荷运行的车辆的附加要求
ISO 3691-6工业车辆安全要求和验证第6部分;载货和裁人车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踏板pedal
专指用脚进行操作的控制装置。
3.2
行车制动踏板service brake pedal控制行车制动的踏板。
3.3
离合晴板clutch pedal
控制发动机与传动装置接合的踏板。注:动作的终点可用于行车制动。
3.4
微动踏板inching pedal
控制车辆在任何发动机转速时慢速行走的踏板。注:动作的终点用于行车制动。
3.5
加速踏板accelerator pedal
控制发动机或电动机转速的踏板。
注:根据使用场合,可以控制变速比和/或行走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