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军用履带式工程机械高原地区适应性试验的条件、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军用履带式工程机械设计定型高原地区适应性试验。其它类型试验的高原地区适应性试验亦可应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JB4111.1-2000军用履带式工程机械设计定型通用试验规程总则GJB 4111.21-2000军用履带式工程机械设计定型通用试验规程严寒地区适应性试验方法
3试验条件
3.1样机
3.1.1应符合GJB4111.1第3.2和3.5.1的规定。3.1.2在试验期间露天停放(样机需维修时除外)。3.2天候
风速不超过5m/s,环境温度--般为10℃~46℃。3.3场地
按样机技术条件和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选择试验场地和试验道路,其海拔高度不小于1500mo
3.4―仪器、设备
气象测试仪器、燃油流量计,远程温度计.排档一里程-时间记录仪、发动机转速表、坡度仪。
4试验内容和方法
4.1爬长坡试验
4.1.1选择10~15km长的试验坡道,上坡路段占90%以上,其纵坡坡度为15°~25° ,*大纵坡占8%以上。
4.1.2样机在坡道行驶时,油门全开,视路况及安全允许选择档位。
4.1.3︰每行驶0.5km按附录A(提示的附录)表AⅠ测定并记录一次试验数据。
4.1.4计算行驶里程、平均速度﹑各排档使用次数和所占比例、燃油消耗率,记录发动机*高转速,并绘制里程―温升曲线及里程―坡度曲线。
4.1.5评价样机动力、供油、散热等情况。
4.2适应性行驶试验
4.2.1样机在由平直路段、弯道、坡道组成的高原地区一般公路和土路上行驶,视路况及安全允许选择车速,行驶100km。
4.2.2样机在高原荒野行驶,其路线包括直道、弯道和坡道,行驶视路况及安全允许选择车速。连续行驶 300km。
4.2.3在试验报告中,对试验道路作出完整描述。4.2.4按附录A(提示的附录)表A2记录试验数据。
4.2.5︰驾驶员,乘员对样机在高原地区的舒适性,动力性、操纵方便性﹑制动性能,行驶安全感及随车工具适用性作出评价,并对高原空气稀薄﹑气压低、日照强等引起的特殊问题进行说明。4.3︰作业性能试验
作业项目及内容按相应机型专用试验规程选定;试验方法按各机型专用设计定型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条件应符合高原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