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of 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in the workplace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调整为WS/T 771-2015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2劳动卫生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2015-03-06
实施日期:2015-09-01
作废日期:2020-03-16
出版日期:2015-09-01
页数:9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研究院、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秀娟、徐文渊、姚丹成、陈健、徐翔、李彬、涂江重、陈朝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