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水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水质、水压、新装服务、抄表收费、售后服务、信息服务、服务形象、投诉处理、应急服务及服务质量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水单位向单位或具名提供的供水服务。英文名称:Customer service for public of city water supply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24号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9-10-19
实施日期:2010-06-01
作废日期:2017-08-01
出版日期:2010-06-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自来水市北有限公司、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上海市供水管理处、天津市供水管理处、天津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杭州市水业集团公司、桂林市自来水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明吉、周亚宁、胡碧君、袁志蓉、殷荣强、张迎五、石宁漪、郑加祥、邹建国、安丽蓉、徐梅、马福康。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