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勘察阶段的划分与基本工作内容;5.城市道路工程;6.城市桥涵工程;7.城市隧道工程;8.城市室外管道工程;9.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10.城市堤岸工程;11.报告编制基本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确定市政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工作深度要求;2.确定市政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标准;3.确定市政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精度;4.确定市政工程勘察成果要求;5.补充城市隧道及给排水厂站工程勘察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3年5月1日实施。 原《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94同时废止。英文名称:Code for municipal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CJJ 56-1994;自《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2021实施之日起,该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第1.0.3、4.4.1条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12-12-24
实施日期:2013-05-01
出版日期:2013-05-01
页数:90页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勘察阶段的划分与基本工程内容; 5 城市道路工程; 6 城市桥涵工程; 7 城市隧道工程; 8 城市室外管道工程; 9 城市给排水厂站工程; 10 城市堤岸工程; 11 报告编制基本规定。附录A 岩土试验项目;附录B 沉井外壁与土体间的单位摩阴力;附录C 隧道围岩分级;附录D 基底与土(岩)的摩擦系数;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