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美容服务中化妆美容、文饰美容、护肤美容、SPA水疗美体、美容按摩、足部按摩的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美容服务业。英文名称:The operating instructions of beauty service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B11/T 099-1998
中标分类:综合>>经济、文化>>A12供应与使用关系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服务>>03.080.30消费者服务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09-02-06
实施日期:2009-05-01
出版日期:2009-05-01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代替DB11/T 099—1998《美发美容服务操作规程》标准与DB11/T 0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适用于美发范围的内容;—— 增加了SPA的术语和定义;—— 细化了化妆美容操作规程,由原标准的4个程序,增加到13个程序;—— 增加了护肤美容中沟通交流的规程;—— 增加了文饰美容操作规程;—— 增加了SPA水疗美体操作规程;—— 增加了足部按摩操作规程;—— 增加了美容按摩操作规程。本标准由北京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本标准起草人:刘小虹、张有旺、李瑞明、陈剑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 099—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