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提出了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地下人防、石油化工、石油库等工程中的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 含有下列物质的场所,不应选用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 a)硝化纤维、炸药等在无空气的环境中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和强氧化剂。 b)钾、钠、烷基铝、五氧化二磷等遇水发生危险化学反应的活泼金属和化学物质。 压缩气体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英文名称:Code f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Compressed Gas Foam Systems (CGFS) in firefighting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DB37/T 1916-2011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工程抗震、工程防火、人防工程>>P16工程防火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220消防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7-04-14
实施日期:2017-05-14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淄博吉孚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锡进、吕春华、张俊杰、王忠、李智勇、杨其恒、王刚、张锡亮、张中军、张明军、杨茂功、王国强、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