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可比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内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的计算、考核及电耗控制。英文名称: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letricity consumption per comparable unit production for monocrystalline silicon polycrystalline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DB33/ 972-2019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F10能源综合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5-06-23
实施日期:2015-10-01
作废日期:2019-09-01
出版日期:2015-10-01
页数:7页
前言
本标准第4.1、4.2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浙江贝斯特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建闻、张巍、杨淑明、王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