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部分规定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强制医疗所(公安局安康医院)等公安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建设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监管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以及运行维护。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ecurity & technical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Part 14: Supervision of public security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发布部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8-01-18
实施日期:2018-02-18
页数:7页
前言
DB33/T 76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按部分发布,目前分为 14 个部分,以后视实际情况可增补:——第 1 部分:一般单位重点部位;——第 2 部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第 3 部分:汽车站与客运码头;——第 4 部分:商业批发与零售场所;——第 5 部分:公共供水场所;——第 6 部分:供变配电场所;——第 7 部分:燃油供储场所;——第 8 部分:城镇燃气供储场所;——第 9 部分:旅馆业;——第 10 部分:学校;——第 11 部分:医院;——第 12 部分:住宅小区;——第 13 部分:娱乐场所;——第 14 部分:公安监管场所。本部分为 DB33/T 768 的第 14 部分。本部分依据 GB/T 1.1 一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提出。本部分由浙江省公安厅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广信智能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部分参与起草单位:杭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绍兴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浙江众诚智能信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冠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亮、邵晓晟、汪跃龙、傅国高、方良、杨军喜、黄良海、于青松、李亮、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