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照明LED灯具中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双端LED灯(替换直管形荧光灯用)、LED筒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额定功率2 W~60 W范围内,额定电压为AC220 V、频率50 Hz,不具有外加光学透镜的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额定功率125 W以下,额定电压为AC220 V、频率50 Hz,带G13灯头、用于替换相同灯头而不需要对灯具进行任何改动的双端LED灯; ——额定功率5 W以上,额定电压为AC220 V、频率50 Hz,以LED为光源的LED筒灯,不包括使用LED灯的筒灯; ——额定功率60 W以下,额定电压为AC220 V、频率50 Hz,灯头符合GU10、B22、E14或E27要求的反射型自镇流LED灯; ——额定电压AC220 V、频率50 Hz的道路和隧道照明LED灯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具备调光功能的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双端LED灯(替换直管形荧光灯用)、LED筒灯、反射型自镇流LED灯、道路和隧道照明LED灯具等绿色照明LED灯具。 本标准适用的LED灯安全、电磁兼容、性能及光通维持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英文名称: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ergy efficiency grades of LED lamps for green lighting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ICS分类:电气工程>>29.140电灯及有关装置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5-29
实施日期:2019-06-29
页数:6页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能源局(原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晶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科半导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赛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葛剑楠、孟祥凯、葛衍冉、张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