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细则规定了森林资源档案的内容与技术标准,主要包括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的原则及要求、森林资源档案及管理、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森林资源统计管理、森林资源档案的检查与评比。本细则适用于自治区、盟市、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旗县(市区)、国有林区林业局苏木乡镇、国有林场、治沙站、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管理的国有、集体、个体森林、林木以及宜林地等资源的档案。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废止《国有林抚育间伐、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等16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
发布日期:1994-09-12
实施日期:1994-10-01
作废日期:2019-06-04
页数: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