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大纲规定了粪污固液分离机推广鉴定的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处理畜禽粪便的粪污固液分离机的推广鉴定。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DG/T 082-2016废止;被DG/T 082-2021代替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03-08
实施日期:2019-04-01
作废日期:2021-03-01
页数:Rob.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与DG/T 082—201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将大纲名称“畜禽粪便固液分离机”修改为“粪污固液分离机”;——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适用性和可靠性评价内容;——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内容;——修改了产品规格表的格式。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82—2016。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广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杜金、张健、刘峰、吕春林、林叙彬、蔡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