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network computerize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以下简称NCS)时,设计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单机容量为125MW 及以上、出线电压220kV及以上的新建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宜采用计算机监控。当机组电气系统的监控由DCS实现时,电力网络部分宜采用计算机监控,使其与全厂自动化水平协调一致。 对涉外工程及同等容量的扩建、改建电厂或单机容量为125MW 以下的中小型电厂可参照使用。英文名称:Technical rule for designing network computerize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 in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DL/T 5226-2013代替
中标分类:工程建设>>电力、核工业工程>>P61发电站工程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00电站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5-02-14
实施日期:2005-06-01
作废日期:2014-04-01
出版日期:2005-06-01
页数:64页
前言
发电站工程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