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以下用途打桩设备的安全规范:———使用桩或其他纵向构件进行基础﹑连续墙或基础支护结构的施工﹔———桩的拨除;——施工排水桩或使用喷射法进行基础施工。桩的材料可以是木材﹑混凝土(预制或现场灌注)或钢材(钢管或轧制的型钢等)。此外﹐桩可以具有互锁的特点,使相邻的桩联成一体。1.2本标准涉及到的与打桩设备有关的所有重大危害(参见附录A),是在以下情况产生的:——设备的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设备在施工中和停工时;—设备在施工现场桩位之间移动;——设备的存故。本标准规定了应采取的适当技术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因重大危害引起的风险。1.3打桩设备包括:
a桩架
由底盘(履带式,轮式,轨道式,浮动式,步履式,走管式)、立柱连接装置.立柱(直装式,悬挂式、摆动式)或其他导向装置(导向框架等)组成。
b)沉拔桩作业装置
即冲击锤.拔桩器﹑振动桩锤或静力压拔桩装置等。c)附件
桩帽﹑桩盔,衬垫,送桩器、夹桩装置(或夹头)、吊桩装置﹑桩的导向装置、隔音罩和减振/冲装置,动力站/发电机和载人升降机或平台。
1.4 本标准也适用于连续墙施工设备,对连续墙施工设备的安全要求见附录C。
1.5如果桩架的底盘采用的是挖掘机或起重机的底盘,则该底盘除了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其本身的标准。
如果桩架配备钻孔装置进行施工,除符合4.1的稳定性要求外,也应符合钻孔作业的其他安全标准。
1.6当在有爆燃可能的环境下作业时,除了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防爆燃的相关标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Ⅰ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GB/T 2893.1——2004,ISO 3864-1;2002,MOD)
GB/T 3766妳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766—2001,eqv 1sO 4413;1998)
GB4351.1手提式灭火器**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GB 4351.1---2005,ISO 7165,1999,Firefighting--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s—Performance and construction,NEQ)
GB 5226.1---2002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 60204-1: 2000,IDT)
GB/T 5972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2—2006,ISO 4309,1990,IDT)GB 7588妳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2003,eqv EN 81-1,1998)
GB/T 7920.6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打桩设备﹐术语和商业规格(GB/T7920.6--2005,ISO11886:2002,MOD)
GB/T 8420土方机械﹑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小活动空闻(GB/T 8420—2000 , eqv ISO3411:1995)
GB/T 8593.1土方机械﹑司机操纵和其他显示符号第Ⅰ部分:通用符号(GB/T 8593.1--1998,eqv ISO 6405-1:1991)
GB/T 8595土方机械﹑司机的操纵(GB/T 8595—2001 ,eqv 1SO 10968,1995>GB 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GB/T 13441.1﹑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13441.1——2007 ,1sO 2631-1:1997,IDT)
GB/T 15706,1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GB/T 15706.1---2007.ISO 12100-1:2003,1DT)
GB/T 15706.2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⒉部分:技术原则(GB/T' 15706.2—2007,ISO 12100-2:20o3,1DT>
GB/T 16710.3工程机械定置试验条件下司机位置处噪声的测定
GB 16754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 16754—1997,eqv ISO/IEC 13850,1995)
GB/T 16855,1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Ⅰ部分:设计通则(GB/T 16855.1—2005,ISO 13849-1:1999,MOD)
GB/T 17299土方机械﹑*小人口尺寸(GB/T 17299--1998 ,idt ISO 2860,1992)GB/T17300土方机械通道装置(GB/T 17300—1998 ,idt ISO 2867,1994)
GB/T 17301土方机械操作和维修空间棱角倒钝(GB/T 17301—1998,idt ISO 12508,1994)GB/T 17771—1999土方机械落物保护结构实验室试验和性能要求(eqv 1SO 3449,1992)GB/T19924——2005流动式起重机﹑稳定性的确定(ISO 4305,1991,IDT》
GB/T 19929土方机械﹑履带式机器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9929—2005,ISO 10265:1998,MOD)
GB/T 20953―农林拖拉机和机械﹑驾驶室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测定(GB/T 20953—2007,ISO 3795;1989,Road vehicles ,and tractors and machinery for agriculture and forestry---Determinationof burning behaviour of interior materials , MOD)
GB/T 21152 土方机械﹐轮胎式机器﹑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21152—2007,ISO 3450,1996,IDT)
JG/T 81—1999土方机械﹐舒适的操作区域和操作装置的可及范围(idt ISO 66821986)JG/T 83—1999土方机械护板与护罩的定义和技术要求(idt ISO 3457,1986)
3术语和定义
GB/T 7920.6及下列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打桩设备piling equipment
沉设﹑拔除桩或纵向构件的机器和装置。
3.2
桩架piting rig
包含立柱,立柱连接装置和底盘,但不包括沉拔桩作业装置和其他设备。3.3
桩pile elements
桩由木材、混凝土(预制或现场灌注)或钢材(钢管或轧制型钢等)构成。桩可以具有互锁特性,使相邻的桩联威-一体。
3.4
底盘carrier machine
支承,移动打桩作业装置、立柱等和桩的机器。
注。底盘可安裴所需的动力系统和打桩设备控制系统,可以是改裴的起重机﹑土方机械和其他以打桩为目的而设计
或改装的机器,例如履带式.轮式.轨道式,浮动式,步履式.走管式底盘。
3.5
立柱leader
用于安装沉拔桩作业装置的结构件。3.6
沉拔桩作业装置pile installation and extracting equipment用于打人和/或拔除桩的冲击式.振动式及静压式装置。
4安全要求和措施
设备应符合以下条款规定的安全要求和措施。但本标准未包含与设备有关的非重大危害,有关非重大危害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应符合GB/T 15706.1和 GB/T 15706.2的要求。
4.1稳定性
4.1.1稳定性应按附录B进行验证。稳定性的判定应考虑稳定角与稳定力矩两个参数。打桩设备的制造商/供应商应在使用手册中说明打桩设备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稳定地使用,并应在交货前计算验证稳定性。
4.1.2用于稳定性计算的机器各零部件重心和质量,应通过计算或称量来获得。4.1.3各零部件制造商应提供该零部件与整体稳定性计算有关的所有必要数据。4.2人类工效学
打桩设备应按人类工效学原则设计,尽可能降低司机和其他人员的疲劳感和心理压力。必要时应考虑为司机提供防护手套,鞋和其他个人保护装置。*小人口尺寸以及舒适的操作区域和操作装置可及范围应符合GB/T 8420和JG/T 81--1999的要求。
4.3冷热表面和尖锐的边角
在人员有可能接触的热或冷的表面,应按JG/T 83—1999中4.8的要求,用防护罩或盖板加以防护。尖锐的边角应按GB/T 17301的要求倒钝。
4.4液压和气动软管或管路
软管和管路应符合相应的液压安全国家标准。
管路、软管和接头必须满足使用压力,软管应标上其额定工作压力。
可能对司机造成伤害的管路或软管易断裂的部位,应按JG/T 83—1999中 4.9的要求,安装防护罩。
4.5动力源的隔离
4.5.1︰除了4.5.3规定的情况外,应用隔离罩将所有的动力源隔离起来,并能有效散热。隔离罩应有明显标识并能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