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 2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符号(包括文字符号、图形符号以及含有符号的标志)标准的结构、起草规则及符号表的编写细则等方面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各层次标准中符号标准的编写。英文名称:Rules for drafting standards—Part 2:Symbol standard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20001.2-2001
中标分类:>>>> >>>>00
ICS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01.120标准化总则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5-09-11
实施日期:2016-01-01
出版日期:2016-01-01
页数:24页【彩图】
前言
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和GB/T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共同构成支撑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拟分为如下部分:———第1部分:术语标准;———第2部分:符号标准;———第3部分:分类标准;———第4部分:试验方法标准;———第5部分:规范标准;———第6部分:规程标准;———第7部分:指南标准;……———第10部分:产品标准。本部分为GB/T20001的第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20001.2—2001《标准编写规则 第2部分:符号》。与GB/T20001.2—200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按照GB/T15565的*新版本修改了术语(见第3章,2001年版的第3章);———将要素“符号或含有符号的标志”确定为必备要素(见表1,2001年版的表1);———增加了同一符号在不同应用场合多种表现形式的表的编排规定(见6.2.4);———增加了带有符号的名称索引编排形式(见6.3.1、6.3.2);———删除了与符号“注册号”有关的规定(见2001年版6.3.2、6.3.4和7.5);———增加了索引的编排规定(见6.3.3、6.3.5);———删除了设备用图形符号原图呈现形式的有关规定(见2001年版的6.3.4、7.2.3);———修改了说明栏中关于引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符号、采用国际标准中的符号的表述方法(见7.5.2、7.5.4,2001年版的7.4.2、7.4.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6)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轻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白殿一、张亮、强毅、刘慎斋、高永梅、杨柞年、诸一维、夏晓理、谷京宇、刘泽华、陈永权、邹传瑜。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5—1988;———GB/T20001.2—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