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16508的本部分规定了锅壳锅炉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和结构要求,并给出了铸铁锅炉(附录A)、矩形集箱(附录B)和水管管板(附录C)的基本设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承受内压圆筒形元件、承受外压圆筒形元件、封头、管板、拉撑件、下脚圈,以及开孔和补强的设计计算。英文名称:Shell boilers—Part 3:Design and strength calculation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被GB/T 16508.3-2022代替;替代GB/T 16508-1996
中标分类:机械>>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J98锅炉及其辅助设备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燃烧器、锅炉>>27.060.30锅炉和热交换器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4-07-01
作废日期:2023-02-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139天
出版日期:2014-07-01
页数:80页【胶订-大印张】
前言
GB/T16508《锅壳锅炉》分为以下8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材料;———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第5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第6部分:燃烧系统;———第7部分:安装;———第8部分:运行。本部分为GB/T16508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在符合国家安全监察法规要求的基础上,为锅炉产品的结构设计、强度计算提出了设计计算规则。本部分与GB/T16508—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本部分不限定额定蒸汽压力范围,原标准范围规定额定蒸汽压力范围不大于2.5MPa;———增加了设计基本要求,并提出了设计技术指标要求;———删除了GB/T16508—1996中“材料”章节;———增加了“H 型下角圈”;———允许在一定的条件下,对两个相邻大孔进行加强;———增加了“决定元件*高允许工作压力的验证法”章节;———增加了“水管管板”计算。本部分对应于EN12953《锅壳锅炉》的第3部分,主要差异如下:———本部分包括了设计计算的一般要求、锅炉性能要求及能效要求;———本部分补强方法采用面积补强法;欧盟标准采用压力补强法。本部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江苏双良锅炉有限公司、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陆重工有限公司、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锅炉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锅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国妹、李春、施鸿飞、吴艳、雷钦祥、周冬雷、潘瑞林、顾利平、薛建光、吴钢、张宏、高宏伟、蔡昊、王海荣、喻孟全。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6508—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