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能耗统计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英文名称: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cement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6780-2007;被GB 16780-2021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2-12-31
实施日期:2013-10-01
作废日期:2022-11-01 即将作废 距离作废日期还有47天
出版日期:2013-10-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的4.1、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6780—2007《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16780—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现有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按照熟料和水泥分类,并重新确定现有水泥单位产品限定值指标(2007年版的4.1,本版的4.1);———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指标按照熟料和水泥分类,并重新确定新建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指标(2007年版的4.2,本版的4.2);———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指标按照熟料和水泥分类,并重新确定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指标(2007年版的4.3,本版的4.3);———对可比熟料综合煤耗的计算进行修改(2007年版的5.3.1,本版的5.3.1);———将余热发电折算标准煤量计算中的电力折标准煤系数由0.404kgce/(kW·h)修改为0.1229kgce/(kW·h)(2007年版的5.3.1.1.1,本版的5.3.1.2);———在可比水泥综合电耗计算中取消混合材掺量修正,同时增加海拔高度修正(2007 年版的5.3.4.4,本版的5.3.4.4);———取消附录B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和能耗工质平均折算热量;———增加水泥企业水泥单位产品分步能耗限额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材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北京工业大学、中建材(合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继开、狄东仁、陶从喜、肖秋菊、丁奇生、王学敏、兰明章、包玮、萧瑛。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GB/T16780—1997;———GB1678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