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16916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RCCB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 本部分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50Hz,60Hz或50/60Hz,额定电压不超过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12**,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或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以下称为RCCB)。英文名称: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circuit-breakers without integral overcurrent protection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uses (RCCB)—Part 1:General rul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16916.1-2003;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标准,其文本不做任何调整;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7号
中标分类:电工>>低压电器>>K31低压配电电器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工器件>>29.120.50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5-06
实施日期:2015-06-29
出版日期:2015-06-29
页数:136页【胶订-大印张】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16916《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分为3个部分:———第1部分:一般规则;———第21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RCCB的适用性;———第22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RCCB的适用性。本部分为GB16916的第1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GB16916.1—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 第1部分:一般规则》。本部分与GB16916.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第1章范围中,交流额定频率由50Hz或60Hz扩大为50Hz、60Hz或50/60Hz,即增加了可同时适用于50Hz和60Hz的频率范围,同时在5.3.7的标准频率中增加了标准频率值50/60Hz;———增加了3.9关于绝缘配合的定义;———修改了表1、表2,使A 型RCCB的分断时间和不驱动时间的限值更明确;———增加了5.3.13额定冲击耐受电压(Uimp)的标准值;———在第6章中,对额定频率的标志修改为:“额定频率;如果RCCB 用于多个频率时(如50/60Hz),应相应标志”;增加了可采用符号标明其适用于隔离;———8.1.1中,对具有多级整定值的RCCB的设定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8.1.2中,增加了RCCB在断开位置时应提供满足隔离功能所必须的隔离距离的要求,并提供一个或两个指示装置来指示主触头的装置;———修改了有关绝缘配合的8.1.3、9.7.7和9.20以及附录B的内容。增加隔离功能的要求和验证,表5中对额定工作电压为230/400V、230V 和400V 的RCCB的断开触头之间的电气间隙由3mm 增大到4mm;增加9.7.7验证冲击耐受电压(跨越电气间隙和跨越固体绝缘)和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修改了8.1.4.4有关载流部件材料的描述方式。原来载流部件直接指明了材料为铜等合金,现修改指明为金属,举例说明材料为铜等合金。并明确当使用铁合金或适当涂层的铁合金时,应通过防锈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防腐要求。因而,新增加了条款“9.25防锈试验”;———对9.5.1进行了修改,规定对各种型式的导线,硬导线(单芯或绞合)和软导线,均要进行试验,并规定了与导线型式相应的试验导线的截面积范围;对表12也进行了修改,明确了不同截面积导线相应施加的拉力;———增加了9.7.7“验证冲击耐受电压(跨越电气间隙和跨越固体绝缘)和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包括用冲击耐受电压验证电气间隙、验证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适用于隔离)和验证断开触头绝缘和基本绝缘耐冲击电压能力等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将原来的9.20“验证绝缘耐冲击电压性能”也合并到本试验条款中,并对试验的电压值作了相应的调整;———修改了9.9.2.3a)突然出现剩余正弦交流电流时的试验方法。修改为先闭合开关S2,然后再闭合电源开关S1 的方法来测量分断时间。该试验方法测量的时间包括了对RCCB供电的时间,使测量的时间更为合理;———修改了9.9.2.4 的5IΔn至500A 范围内剩余电流的试验程序,由原来选取:**,10A,20A,50A,100A 和200A 等6个剩余电流值进行试验,修改为在**~200A 的电流范围内任意选取二个剩余电流值和进行试验,简化了试验程序;———在9.11验证RCCB在短路条件下的工作状况中,对试验电路图及描述方式作了修改。将原来分别在单相电路、三相电路、三相四线电路中试验的5个短路试验图合并为一个短路试验图,并另外增加了一个适用于IT试验的试验电路图和阻抗Z的结构图;在9.11.2.1的一般试验条件中增加了j)项:“示波图说明”,明确了如何确定外施电压、恢复电压和预期短路电流等,并增加了图30“短路试验整定示波图示例”;———在9.11.2.3中,增加了验证RCCB在IT系统的适用性的短路试验;———修改9.14异常发热和耐燃试验,修改了样品数及禁止施加部位,试验在3个试品上进行,灼热丝不能直接施加到如下部位:端子、电弧室和电磁脱扣部分;———9.17中明确了对4.1.2.2分类的产品验证多相供电要求的试验方法;———进一步明确了9.21.1.4验证剩余脉动直流电流叠加0.006A 平滑直流电流时的正确动作的试验方法;———取消了原附录E“验证RCCB符合电磁兼容(EMC)技术要求的试验、补充试验程序和试品数量一览表”,将相关内容增加到新增的条款9.24“电磁兼容”,及附录A 的表A.1、表A.2和表A.3新增的EMC试验程序H、I和J中,包括试验项目、试品数量和合格判定数量等,并增加了T2.6“低于150kHz频率范围内的共模传导骚扰”的试验项目等;———增加新的附录:带无螺纹端子的RCCB的特定要求,带扁平快速连接端头的RCCB的特定要求,具有连接外部未经处理铝导线的螺纹型接线端子和连接铜或铝导线的铝制螺纹型接线端子RCCB的特殊要求;———对附录按字母顺序重新编号。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008-1: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 第1部分:一般规则》。本部分与IEC61008-1:2012的主要差异如下:———本部分中对IΔn≤0.03A 的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并且电源电压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RCCB,保留了在GB16916.1—2003中提出的在电源电压降到50V 时还能动作的技术要求。因此在4.1.2.2的下面增加了注2,试验方法按9.9.5。———IEC61008-1:2012的9.7.7.5第5段中,误写为:“在9.9.2.3的条件下,通以1.25IΔn,RCCB应脱扣。…”,本部分更正为:“在9.9.2.3a)的条件下,通以1.25IΔn,RCCB 应脱扣。…”。9.19.2.3、9.22.1.3a)、9.22.1.5、9.22.2和9.23均有类似情况,也作相应修改。———9.11.2.1中“SCPD(见3.4.8)”修改为“SCPD(见3.4.10)”。“阻抗L”修改为“阻抗Z”。———表A.1中,“9.1.5自由脱扣机构”修改为“9.15自由脱扣机构”。———表I.1中(IEC61008-1:2012中为表IE.1),“9.20 用冲击耐受电压验证电气间隙”修改为“9.7.7.2用冲击耐受电压验证电气间隙”,并增加了说明:“依次对每*之间也要试验”。———本部分在附录A 的表A.3中相比IEC61008-1:2012,在E试验程序中增加了一组3台*小In额定值和*大IΔn额定值的试品,而在G试验程序中取消了一组3台*小In额定值和*大IΔn额定值的试品。我们认为更合理,因为在短路试验中应分别用*大额定值In 和*小额定值In 试品进行试验,而可靠性试验只需对*大额定值试品进行试验就足够了。———对附录按字母顺序重新编号。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型式的RCCB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及试验。当用于特定型式的RCCB时,本部分应与GB16916.2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TCCB)第21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RCCB的适用性》和GB1691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不带过电流保护的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RCCB) 第22部分:一般规则对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RCCB的适用性》一起使用。本部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9)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诺雅克电气有限公司、浙江德力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法泰电器(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三信国际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巨邦电气有限公司、华通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通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加西亚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积刚、刘金琰、龚骏昌。本部分参与起草人:王先锋、周磊、范建国、易颖、何秀明、严鹏斌、何乐如、赵鹤、苏邯林、波官勇、冯新民、金灵满、傅凯、叶祥发、钱加灿、吴满怀。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6916.1—1997、GB16916.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