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917-1999。 本标准代替GB/T 17917-1999《商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零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零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和验收。 本标准与GB/T 17917-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的名称由《商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改为《零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 ——章条顺序和内容按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过程和功能重新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标准共包含四部分内容,删除了原标准的第2章“引用标准”和第3章“定义”,并将原第4章和第5章内容重新整合,形成本标准第2章“总体要求”、第3章“基本功能要求”; ——新增了“3.1 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功能”、“3.2 采购管理系统功能”、“3.3 价格管理系统功能”、“3.5 配送管理系统管理”、“3.7 收银管理系统功能”、“3.9 货款结算功能”、“3.11 卡管理功能”、“3.12 数据处理功能”和“3.13 辅助分析功能”; ——其余部分也都根据需要进行了调整和细化。英文名称:Basic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of retailer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T 17917-1999
中标分类: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L77软件工程
ICS分类: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080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09-06-01
出版日期:2009-06-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7917-1999《商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本标准与GB/T17917-199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的名称由《商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改为《零售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要求》;---章条顺序和内容按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过程和功能重新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标准共包含四部分内容,删除了原标准中第2章引用标准和第3章定义,并将原第4章和第5章内容重新整合,形成本标准第2章总体要求、第3章基本功能要求;---新增了3.1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功能、3.2 采购管理系统功能、3.3 价格管理系统功能、3.5配送管理系统功能、3.7 收银管理系统功能、3.9 货款结算功能、3.11 卡管理功能、3.12数据处理功能和3.13辅助分析功能;---其余部分也都根据需要进行了调整和细化。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17917-1999。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冬华、牛宜斌、郭亮、毛红、李亚琼、王凤宏、孙美玉、王艺璇、金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7917-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