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以无烟块煤、各种型煤、土焦(包括碎焦)、天然气、焦炉气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的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标准适用于以无烟块煤、各种型煤、土焦(包括碎焦)、天然气、焦炉气等为原料,采用不同工艺技术生产合成氨产品的企业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油品、烟煤、褐煤为原料生产合成氨的装置。英文名称:The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synthetic ammonia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被GB 21344-2015代替
中标分类:能源、核技术>>能源、核技术综合>>F01技术管理
ICS分类: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010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1-09
实施日期:2008-06-01
作废日期:2016-10-01
出版日期:2008-05-01
页数:12页数:12/字数:18千字
前言
本标准的4.1和4.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益、张荣、隗志安、冉克林、杨春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