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术语和定义、配备原则、配备要求以及管理与维护。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其他形式消防队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英文名称:Allocation standard for 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 of firefighter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A 621-2006;调整为XF 621-2013;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消防>>C80消防综合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10灭火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3-01-10
实施日期:2013-01-10
作废日期:2020-08-25
出版日期:2013-01-10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621—2006《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与GA621—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分类由基本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二类改为躯体防护装备、呼吸保护装备和随身携带装备三类(见5.1~5.4,2006版的5.1、5.2);———增加了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头套、消防手套和灭火防护靴的配备和备份数量(见表1,2006版的表1、表2);———增加了应急救援用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及配备数量,包括消防护目镜、抢险救援防护服、抢险救援防护靴、抢险救援手套、抢险救援头盔等(见表1);———增加了普通消防站中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手提式强光照明灯、防高温手套、一级消防员化学防护服和防化手套的配备数量(见表1);———增配了消防员降温背心、消防员呼救器后场接收装置、消防用荧光棒、头骨振动式通信装置、防爆手持电台和消防员单兵定位装置等防护装备(见表1、表3)。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救援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捍东、薛林、王治安、曹永强、何宁、王丽晶、张智、殷海波、周凯。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62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