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紫外光度法。本标准规定了在测定条件25℃和101.325kPa时,臭氧的测定范围为2.14μg/m��3(0.001ppm�玍/V��)至2mg/m 3(1ppm�玍/V��)。英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ozone-Ultraviolet photometric method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被HJ 590-2010代替并废止
中标分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Z15大气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20环境空气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
发布日期:1995-01-04
实施日期:1995-08-01
作废日期:2011-01-01
出版日期:1995-07-01
页数:平装16开, 页数:6, 字数:10千字
前言
大气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