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工业环境或类似用途,线间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者1500Vd.c.的机床的电磁发射限值,但不包括电火花加工机床(EDM)。 如果为出口机床到欧盟而采用本标准,请注意:本标准不包括2004/108/EC 电磁兼容指令所定义的固定设施。 本标准涉及电磁发射的频率范围为9kHz~400GHz。其他频率不在本标准考虑之列。英文名称:Electrical equipment of industrial machines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 Emission limits for machine tool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机械>>机械综合>>J09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电气工程>>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9-04-21
实施日期:2010-02-01
出版日期:2010-02-01
页数:16页
前言
本标准除附录D和附录E以及条款中注为非强制性条款外,其余条款均为强制性。本标准等同采用欧洲标准EN50370-1:2005《电磁兼容(EMC) 机床产品类标准 第1部分:发射限值》(英文版)。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将适用于欧洲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包括标点符号);---将EN50370-1:2005标准名称《电磁兼容(EMC) 机床产品类标准 第1部分:发射限值》改为本标准名称的《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 机床发射限值》。---删去EN 标准的前言。---第1章范围的脚注为采用说明。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D、附录E 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1)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固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北京机床研究所。本标准主要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凯恩帝数控技术有限公司、国家机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杭州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宏、龚小云、黄祖广、杨洪丽、陈建明、黄麟、赵钦志、阮志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