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安全防范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安全防范工程建设、安全防范系统运行与维护应遵循以下列原则: 1、防范与风险相适应; 2、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3、满足纵深防护、均衡防护的要求; 4、满足安全防范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第1.0.6、6.1.3、6.1.5、6.3.6(1、2、4、5)、6.3.8(2、3)、6.3.11(1、3)、6.3.12(3、4)、6.3.13(2、3、4)、6.4.3(2、3、4、5、6、7、8、14)、6.4.5(1、2、3、4、5、7、10)、6.4.7(8、11、13)、6.4.9(5)、6.4.10(1、3、4、9)、6.4.12(5、9)、6.6.2(1、2、3)、6.6.4(3、5、6)、6.6.5(1、3)、6.12.4(3)、6.13.1(4)、6.13.3(2)、6.13.4(4、5、6)、6.14.2(1、2、3、4)、6.14.3(2)、7.2.4(3、5、12)、9.1.3、11.1.5、11.1.6、11.2.7条(款)。 二、《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4-2007第3.0.3、5.2.2、5.2.3、5.2.4、9.0.1(3)条(款)。 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第3.0.3、5.0.4(3)、5.0.5、5.0.7(3)条(款)。 四、《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2007第3.0.3、5.1.7(3)、6.0.2(2)、7.0.4、9.0.1(2)条(款)。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22-03-10
实施日期:2022-10-01
页数: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