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确定一系列程序,供认证机构(非政府的)在决定如何解决下列问题时考虑:a) 据举报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性标志被误用 ;或b) 事后发现认证产品有危害 )的。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指南27:1983《认证机构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指南》。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corrective action to be taken by a certification body in the event of misuse of its mark of conformity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A00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社会学、 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质量>>03.120.2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合格评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05-06
实施日期:2008-10-01
出版日期:2008-07-01
页数:8页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指南27:1983《认证机构对误用其符合性标志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指南》。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进行了如下编辑性的修改:---本指南统一译为本标准;---根据上下文的关系,去掉了1.1.1~1.1.5的条号,改为---;---第9章只有9.1没有后续条款,故删除9.1条号。本标准由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泰尔认证中心、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磁兼容认证中心、日电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大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红茹、宋茂恩、石新勇、吴晶、王凌、张宏、贾祥道、李亚方、邓云峰、李华宁、王晓冬、陈志刚、田中领、柳宏、童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