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 7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电光源为光源的嵌入式灯具的要求。本部分内容不涉及空调灯具。本部分不适用于空调灯具或液体冷却式灯具。英文名称:Luminaires - Part 2-2: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Recessed luminaires
标准状态:现行
替代情况:替代GB 7000.12-1999
中标分类:电工>>电气照明>>K72一般灯具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灯及有关装置>>29.140.40照明设备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12-31
实施日期:2010-02-01
出版日期:2010-02-01
页数:12页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为GB7000《灯具》的第2?2部分,GB7000系列标准现有22个部分,到本部分出版之日,已出版的GB7000系列标准如下:GB7000.1—2007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2008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GB7000.4—2007 灯具 第2-10部分:特殊要求 儿童用可移式灯具GB7000.5—2005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7000.6—2008 灯具 第2-6部分:特殊要求 带内装式钨丝灯变压器或转换器的灯具GB7000.7—2005 投光灯具安全要求GB7000.9—2008 灯具 第2-20部分:特殊要求 灯串GB7000.17—2003 限制表面温度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8—2003 钨丝灯用特低电压照明系统安全要求GB7000.19—2005 照相和电影用灯具(非专业用)安全要求GB7000.201—2008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202—2008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7000.204—2008 灯具 第2?4部分:特殊要求 可移式通用灯具GB7000.207—2008 灯具 第2?7部分:特殊要求 庭园用的可移式灯具GB7000.208—2008 灯具 第2?8部分:特殊要求 手提灯GB7000.211—2008 灯具 第2?11部分:特殊要求 水族箱灯具GB7000.212—2008 灯具 第2?12部分:特殊要求 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GB7000.213—2008 灯具 第2?13部分:特殊要求 地面嵌入式灯具GB7000.217—2008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GB7000.218—2008 灯具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GB7000.219—2008 灯具 第2?19部分:特殊要求 通风式灯具GB7000.225—2008 灯具 第2?25部分:特殊要求 医院和康复大楼诊所用灯具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598-2-2:1997《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IEC60598-2-2:1997是将国际电工委员会出版的该标准的第2 版IEC60598-2-2:1996 与其第1号修改件Amend1(1997)压缩后于1997年9月出版的,作为该标准的第2.1版。本部分应与GB7000.1一起使用。本部分与IEC60598-2-2:1997的差异为:做了编辑性修改,将IEC 标准范围中对适用光源的规定改为“电光源”。本部分代替GB7000.12—1999。本部分与GB7000.10—1999的主要差异包括:———引用标准GB7000.1—1996改为GB7000.1;———“本标准”改为“本部分”;———标准名称“灯具 第2-2 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标准号由GB 7000.12 改为GB7000.202;———“介电强度”改为“电气强度”;———“制造厂”改为“制造商”。本部分的附录A 是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分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超中、於立成、施晓红、王寅、熊飞。本部分的第1版(GB9472)于1988年6月首次发布,第2版于1999年发布,本版是第2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