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30439的本部分规定了记录仪表的防电击、防机械危险、耐机械冲击和撞击、防止火焰蔓延、设备的温度限值和耐热的安全内容。本部分不包括与安全无关的设备的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运输包装的有效性、电磁兼容(EMC)要求、功能安全、对爆炸环境的防护措施、维修(修理)、维修(修理)人员的防护。如果要将记录仪表用于其他环境(例如医疗、食品、核电、船舶等),则记录仪表还必须满足适用于相应环境的特殊要求、标准及安装准则。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产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自动采集和记录过程信号的记录仪表,其额定电压不超过300V、电源连接方式为导线连接。本部分还适用于预定与自动化产品一起使用的附件(如仪表的检定装置)。英文名称:Safety requirements for industrial automation products—Part 10:Safety requirements for record instrument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装置>>N10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装置综合
ICS分类:19.080;25.040.0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14-07-24
实施日期:2015-02-01
出版日期:2015-02-01
页数:60页
前言
GB30439的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30439《工业自动化产品安全要求》分为如下18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压力/差压变送器的安全要求;———第3部分:温度变送器的安全要求;———第4部分:控制阀的安全要求;———第5部分:流量计的安全要求;———第6部分:电磁阀的安全要求;———第7部分:回路调节器的安全要求;———第8部分:电动执行机构的安全要求;———第9部分:数字显示仪表的安全要求;———第10部分:记录仪表的安全要求;———第11部分:可编程序控制器的安全要求;———第12部分:雷达物位计和超声物位计的安全要求;———第13部分:磁致伸缩液位计的安全要求;———第14部分:仪表电源的安全要求;———第15部分: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用信号配电、隔离、转换、报警处理单元的安全要求;———第16部分:差压流量计的安全要求;———第17部分:超声流量仪表的安全要求;———第18部分:压力仪表辅助装置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为 GB30439的第10部分。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4)、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8)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中控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横河电机(北京)研发中心、福建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杭州盟控仪表技术有限公司、轻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浙江大学、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研究院、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云、段钢、陈志杨、王凯、王亚卡、冯冬芹、范忠琪、李佳嘉、王为民、乔靖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