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GB/T 8897的本部分规定了原电池的电化学体系、尺寸、命名法、*端结构、标志、检验方法、性能、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制定本部分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不同制造商生产的电池具有标准化的形状、配合和功能,能互换。英文名称:Primary batteries—Part 1:General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T 8897.1-2003;被GB/T 8897.1-2013代替
中标分类:电工>>电源>>K82化学电源
ICS分类:电气工程>>电池和蓄电池>>29.220.10原电池和蓄电池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09-09-01
作废日期:2014-05-01
出版日期:2009-09-01
页数:36页
前言
GB/T8897《原电池》分为以下5个部分:---GB/T8897.1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GB/T8897.2 原电池 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GB/T8897.3 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GB8897.4 原电池 第4部分:锂电池的安全要求;---GB8897.5 原电池 第5部分: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安全要求。本部分是GB/T8897的第1部分。本部分修改采用IEC60086��1:2007《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本部分与IEC60086-1:2007的主要技术性差异如下:---在4.1.6标志中增加了含汞量、执行标准编号等内容,以符合我国相关法规的要求;---在表3中增加了对W电化学体系的标准化。本部分代替GB/T8897.1-2003 《原电池 第1部分:总则》。本部分与GB/T8897.1-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6.6 检验条件公差;---在表3中增加了对Z和W电化学体系的标准化。本部分的附录A 至附录E 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的附录F和附录G 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6)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轻工业电池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恒威电池有限公司、力佳电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正龙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新华电池有限公司、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华力电池有限公司、嘉善宇河电池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佩云、张清顺、刘煦、陈国标、金苗、王胜兵、汪海、王建、黄伟杰、黎旗明、吴立柔、张超明、律永成。本部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GB/T8897-1988、GB/T8897-1996、GB/T8897.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