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诊断的基本原则和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职业病(包括开放性条款)的诊断。 本标准不适用于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英文名称:General guideline for 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diseases
标准状态:现行
中标分类: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4-10-31
实施日期:2014-10-31
出版日期:2014-10-31
页数:7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德鸿、余晨、李涛、孙道远、黄金祥、赵金垣、朱秋鸿。